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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房剥离成趋势,各大药企或将争抢“香饽饽”

信息来源:健康界发布时间:2017-06-21【字体:
    随着医药分开的推进和医联体建设的进一步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房的优势越来越不明显,由此出现了逐渐萎缩甚至剥离的情况。根据已经确定的时间表,年内我国所有公立医院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而医院门诊药房也将从利润部门变成运行成本。资料显示,零差率后一些医院的药房成本占到医院总成本的7%左右,药房何去何从将成为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不面对的一大问题。
    药房托管再次兴起
    对多数公立医疗机构而言,药房变成了实实在在的成本负担,很多医院开始思考将药房托管。从历史来看,这已是第四轮药房托管的热潮。就目前而言,药房托管在全国众多医院中只是少部分试行,但是,未来这一模式将会继续推广很可能会成为普遍。
    2001年,第一轮药房托管最初产生于广西柳州的七家医院药房托管,但这个最早的药房托管试验,在几年后以医院相继收回药房而告终。
    2006年,第二轮药房托管于2003年在南京市兴起,由南京市纪委牵头,以南京医药为主,于2006年在全市铺开。南京市二级及以下所有医疗机构全面试水药房托管。此后南京市还尝试将药房托管推行到市属9家三级医院,但最后随着南京医药无力继续支付高额托管费用,此轮药房托管逐渐偃旗息鼓。
    2013年第三轮药房托管再次回到公众视野,尤其是在2014年1、2月,康美药业连续发布4则公告,宣布与81家公立医院签订药房托管协议,在业界引起巨大反响,引发对药房托管的新一轮讨论热潮。
    2014年11月,湖北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如今,尤其是执行“两票制”后,医院药房将成为监管重点之一。在取消药品加成,实施“零差率”后,将进一步增加医院对药房的支出负担,在政府补贴难以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医院只能想办法自保。
    多地医院尝试药房剥离
    北京市在2015年提出,社区医院逐步推进社区药房剥离。药品采购和供应交给商业公司处理,同时支持由第三方利用电子商务手段满足社区居民的药品需求。医生通过互联网可查看该配送中心的所有药品储备情况,并根据患者需求开具电子处方。据悉,这样的模式石景山区已经开展了三家试点,分别是八角、广宁、五里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它们与三家大型的药品配送商签订了托管协议。除北京外,多地医院也做出了门诊药房剥离的尝试。如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分别将妇科门诊用药和成人门诊用药剥离到社会药店。经过前期信息化建设和物流延伸改造,广州妇儿中心关闭院内门诊药房,由广药公司在医院附近设立大众医药妇儿中心店,承接广州妇儿中心门诊患者的药品调配工作,同时接收医院药剂科的大部分工作人员。此外,成都市也已开始试点剥离社区医院药房。
    药房剥离成现实选择
    根据国务院年初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药师网上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服务”。这事实上为处方外流的药房剥离提供了政策支持。
    而取消药品加成后,为门诊药房这个“成本中心”寻找“接盘手”则成了医院推进药房剥离的一大动力。基于这一现实条件,药房托管已经成为各地公立医院应对药品零差率销售,转移药房运行成本的改革之策。根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国内已经有包括康美药业、国药控股、华润医药、三九集团在内的30多家医药上市公司承接数百家药房托管。另据统计,全国范围内,约有半数以上的二级及以下医院已实施或计划实施药房托管。
    药房托管成最后选择
    有观点认为,除了维持医院正常运转,托管医院药房还能满足医药企业抢占医院药品供应市场、稳定销售渠道、扩大经营范围的需求。既然政府支持、医院乐意、企业积极,药房托管能够同时满足三方诉求,各方摩拳擦掌就不足为奇了。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质疑,实行药房托管后,医院账面上确实没有来自药品加成的收入了,但多了固定资产租赁、利润分成等收入,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医药分开”。也有观点认为,药房利润的消失并不是医院取消药房的充分条件,对于改革给公立医疗机构带来的阵痛,亟待建立合理补偿渠道。
    医药分开并不是简单地将医和药从物理上进行分开,实际上要解决的是过去医院不合理的补偿模式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建议国家将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这部分损失以合理渠道进行补偿。
    前景最终改革方向仍待探索在施行药品零差价后,医院提高了医事服务费,而这部分又由医保进行埋单,所以患者没增加负担,只是医院和地方医保需要承担更大压力。这对于筹资水平低的地区而言,则是个大问题。
    对于公立医院,为了节省药品采购成本,可能只有两个选择,而这两个选择,都与药房托管有关:一是指定独家配送商,要求配送商增加返点、保证金等;二是直接将医院药房的药品采购工作、甚至药房工作人员的管理,托管给药企或者药商,并收取相应的托管费用。
    对于流通、零售领域的药企而言,药房剥离带来了机会,如果各地对于药房托管模式的默认态度持续,那么药企通过药房托管新模式进入一家医院,将获得相对集中的渠道,收益与医院处方外流的同时,其零售业务也不受影响,甚至还可能促进其连锁发展。药品供货需求也稳定,公司的利润有了保证。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在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希望通过药房托管达到对医院投入不增加或少增加,这也将导致在新一轮药房托管过程中行政干预色彩会越来越浓。
    所以,随着“两票制”和“药品零加成”政策的推进,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医院会选择将药房托管出去。因此可以预见,若药房托管新模式真正推广开的话,未来医院药房,尤其是三甲医院的药房,将成为各大药企,尤其是那些旗下拥有连锁药店的大型医药商业公司的“兵家必争之地”。同时,药企对医院药房的“争抢战”的乱象,也将无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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